全省离退休干部“银龄调解员”培训班开班
为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作用,参与调解工作,助力基层治理,4月20日,省委老干部局、省司法厅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联合举办全省离退休干部“银龄调解员”培训班。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于志伟和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在培训班开班式上致辞。省委老干部局副局长王宏伟主持,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泰峰出席。培训班为期2天,来自市(地)和省直单位共71名“银龄调解员”参加。
于志伟强调,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银龄调解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和上海市杨浦区“老杨树宣讲汇”全体同志重要回信精神的实际举措,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要求的生动实践,是有效引导老同志发挥专长、奉献社会的现实需要。广大离退休干部积极投身调解工作实践,化解矛盾纠纷,在服务群众中展示夕阳余晖,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贡献银发力量,发挥了独特优势作用。各位“银龄调解员”要珍惜培训机会、互相借鉴交流,做到学有所获、不虚此行,将更多的学习成效转化为调解工作的实际成果。
崔永洪指出,省司法厅同省委老干部局共同组织离退休干部参与银龄调解工作以来,老同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600余件,打造的一批调解工作室成为省内知名品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老同志以此次培训班为契机,掌握更多调解相关法律知识、专业技巧,更好地服务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
本次培训安排了调解工作相关法律解读、调解综合能力提升、调解实用技巧运用、调解案例分享等课程。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要把握培训机会,深入学习交流,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方法,继续助力全省人民调解事业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实践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