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法律]大庆市大同区人大梁治中事迹
梁治中同志2004年退休。多年来,他关注社会发展,主动作为,发挥余热,做了许多社会性工作,努力保持党员本色,践行党员责任与义务,扎扎实实地为党旗添色增艳。
一、离岗不离党,宣传党的知识,弘扬党的作风
多年来,大同区的乡镇、社区、以及一些中小学校都邀请他作专题演讲,区委组织部、区党校也邀请他给青年干训班做专项报告。他对所约,必有回音,必是准时到场。他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课,自查资料,亲拟提纲,言之有物,内容翔实;在讲课时,他以“中心发言”身份拉近同在场人员距离,发言后将讲稿留给所约单位。他的课大家听后反响良好,认为“老头没官喀、有理论、说得透彻、听得明白。”这和他热心工作、精心准备有关。
同福社区负责人说本社区老同志多、党员多,请老领导上一课。面对满头银发的老同志,他有针对性地拟了《重温入党誓词,永葆党员本色》的专题,给大家作了专项辅导,把各个时期“入党誓词”中的内容逐段分析、联系实际、举例说明;并且针对老同志情况,把历史任务与现实要求结合起来宣讲,大家听后反映“颇有体会、颇受感动”。
二、退休不褪责,关注社会公平,参予法律服务
梁治中同志离开岗位后依然关注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弘扬德法相辅的治国精神;倡导人际间和谐团结、诚信友善;当看到需要、而且自已能够伸手帮助的社会问题,他力所能及地、运用法律知识(退休前在2000年他考取律师资格)予以帮助,不做壁上观。
肇州县永乐镇有个张木匠,在我区一家门窗厂打工,生产时左手无名指、小指被割掉一部分,鉴定为“工伤8级”。当牵涉到治疗与赔偿的费用时,老板耍赖了,找理由拒绝赔付。张找到梁治中请予帮助,梁感到一个农村木工,生活困难,实是弱势群体,决定依法诉讼。可这个厂老板唯利是图、不讲信义,以工厂管辖权为由在萨区、红岗区两家劳动部门折腾,后经红岗区劳动局仲裁应予赔偿;老板不服又上告到红岗区法院,于是法院开庭,他据理力争,法院依法判决。官司胜诉了、梁治中却搭了钱,因为他同情农民工的实际困难,诉讼费分文未取,而数百里路程多次往返,是他掏了两个人的车费、饭费。
基层组织、老百姓如有法律咨询、或需要法律支持的时候,他都有求必答,尽力予以帮助。
三、余热壮红旗,热心后辈成长,携手共向朝阳
梁治中同志退休后就参加了大同区关心下一代工作,作为驻会副主任,他与几位老同志一起关爱青少年成长。十几年来,始终奔波在基层,为使“四有”新人健康成长、使关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岀了积极地努力。
他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引航养德、潜移默化、育人铸魂,青少年思想道德不断提升。
他以基层为主战场、学校为主阵地、家庭为第一线、社区为综合教育场所,着眼各层面、多维度、全社会齐抓共管、全方位开展活动。这些年来,先后以“爱国家、爱大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热爱”等为中心内容,开展了“育人养德、八荣八耻”、“中华魂主题读书”、“为振兴中华而学习”等专题教育活动。
“学科技、育新人、奔小康”是培育农村青年的一项突出内容。他按照全局部署,多次会同农委、科协等职能部门,立足大同发展“设施农业、棚室经济”实际,结合农时季节、“三下乡”等活动,一起到乡村屯进行专项知识讲座,有时步入农家,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通过他的努力,“学育奔”活动推进了全区“设施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