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组织老干部学习讨论《意见》精神
发布日期:2016-03-15 来源: 作者:李元芳
3月9日,省法院召开老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精神,同时还学习了人民日报刊登的中组部负责人就《意见》答记者问的文章。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意见》是自1982年老干部退休制度建立三十多年来第一个以中办、国办名义印发的老干部工作综合性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老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精神,对于我们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意见》提出了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要“四个更加注重”的原则,对坚持不懈在老同志中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作出了明确要求和规定,同时还对加强和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以及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明确要求,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
大家表示,要在学习、讨论《意见》精神基础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用《意见》指导和规范新形势下老干部工作,按照院党组和省委老干部局的部署要求,结合省法院老干部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工作,持续深入组织开展好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不断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