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讨]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推动老干部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日期:2022-07-04 来源: 作者:

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

推动老干部工作创新发展

 

胡民

 

目前,全省部分市地、县区已有大量离退休干部将组织关系从原单位转入社区。前不久印发的中办发[2022]31号文件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专门作出了部署和安排。贯彻落实好中办《意见》精神,做好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意义重大。

一、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基本情况

1.支部党员基础信息统计情况。总体来看,部分社区能够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干部身份及确切人数,而有些社区没有掌握此类信息。

2.支部设置及支委会建设情况。社区党委一般下设13个党总支、29个党支部。社区党支部主要有三种组建模式:混合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混合党支部书记全部由在职党员和其他成分党员担任。离退休党支部书记、委员由离退休干部担任的比例不到50%。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则主要由退休干部担任。

3.支部活动场所情况。从社区活动场所情况来看,20%的社区设有专门活动场所、30%的社区设有综合活动场所、50%的社区没有活动场所。

4.支部经费落实情况。上级组织部门按《黑龙江省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办法》(黑组通字201249号)文件规定,将基层党建经费、按比例返还的党费拨入街工委党费专用账户内,由街工委统一进行帐务管理,社区党委据实支配使用。

5.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社区不掌握离退休党员的离退休费数额,无法按标准收缴党费。离退休党员小部分按自述标准每月10元缴纳,大部分按社区通行标准每月25元缴纳。通常在年初一次性缴纳全年党费,也有分几次缴齐,按月缴纳的几乎没有。

6.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社区党员能参加组织活动的人数基本没有超过党员总人数的30%;离退休干部党员实际到场的人数更是少之又少。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现状普遍都是组织生活不正常、教育学习不经常。

二、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离退休人员中的干部党员人数没有精准统计。70%的社区没有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相关信息,不知真实底数、无法精准统计。

二是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没有明确要求。离退休党支部的工作机制不科学、各项制度难落实,支部建设不规范、不标准,党建工作很难提升。

三是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场所没有切实保障。80%的社区没有专门的党员活动场所。各党支部在七一、国庆等重要时段的活动场地周转不开,一室多用、轮流使用。

四是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经费没有落到实处。部分离退休党支部因申请、报销经费程序繁琐,放弃党费使用;有的开展活动较多但经费明显不够用,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

五是有一定数量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部分党员干部离开工作岗位后思想滑坡、党性缺失,不愿承担缴纳党费义务。

六是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效果一般。混合党支部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要求不严、管理松散,离退休党支部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学习内容不够丰富,离退休党员的热情不高、参与不够。

三、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的意见和建议

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各级离退休干部党工委要加大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与街工委密切协同“双管齐下”。做好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建立离退休干部党员名册;制定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标准;督促检查工作经费、活动经费、返还的党费、党支部书记补助是否到位等情况,确保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正常运转。

二是原单位要强化“一方隶属”的主体责任,主动与社区共同做好“多重管理”。及时将离退休干部的原职务、职级,离退休费的档次、级别等信息,通报给党组织关系已转入的社区。密切关注回执信息,定期与社区党委沟通、联系,了解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社区党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的相关情况。防止党员无序流动、失管失联。

三是社区党委应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的直接领导,力求社区党建工作总体“齐头并进”。保证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经费的足额使用,不得挤占、截留;将离退休干部党建知识纳入学习培训范畴,提高专职副书记的能力和水平;加派在职党员担任支部副书记,以提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运转功效,真正做到党建工作全覆盖。

四是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强化政治功能,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重装上阵”。优秀的老书记要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支委会年轻化。善于利用新媒体,以“微党建”“网络党支部”等形式,搞好“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等支部日常工作。